2016-4-22
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(OEHHA)正式将苯乙烯作为致癌物列入加州65清单。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(OEHHA)建议将苯乙烯的无明显危害限值(NSRL)设定为27微克每天,NSRL代表处于安全范围以内,不需要按照加州65的要求加贴警告标识。
此次加入加州65清单,相关企业有1年的缓冲期,为其产品设置警告标签。即从2017年4月22日开始,超过苯乙烯规定值的产品需要加贴警告标识。
物质 | CAS号 | 毒理学特性 | 列入机制* |
苯乙烯 | 100-42-5 | 致癌 | 权威机构(NTP) |
*列入机制: AB – “权威机构” 机制: (Title 27, Cal. Code of Regs. section 25306)
苯乙烯 常用于合成聚合物和树脂,用于各种工业和家庭用品,包括聚苯乙烯包装、合成橡胶、玻璃纤维、汽车配件、食品容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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